申請資格:
  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及還款來源且信用優良之中華民國國民。
投標標的:
  以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(TFASC)拍賣取得,並以台北市及台北縣轄市區域內「有點交」之不動產(土地除外)為限。
貸款金額:
  含投標保證金及得標後應繳付之餘款,保證金一律為投標標的底價之二成,墊
付之餘款以本行鑑價七成與投標底價八成孰低核貸。
  貸款利率:

◎未完成移轉過戶及設定前按本行基準放款利率加碼 機動計收。
◎已完成移轉過戶及設定者按本行指數型房屋貸款利率機動計收。

  貸款期限:
未完成移轉過戶及設定前期限最長三個月。
已完成移轉過戶及設定者期限最長二十年。
  保證人:
應徵提連帶保證人至少一人。
  擔保品:
投標底價三成之本行定存單設質擔保。
得標後,提供拍定之不動產設定首順位抵押權予本行。
   
 
申請人應備文件
  1. 申請人及保證人國民身份證影本。
  2. 最近年度所得證明文件(綜合所得稅扣繳憑單或薪資所得憑單影本)。
  3.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。
  4. 欲投標之不動產資料。


 *欲申請本項貸款者,請逕洽本行
  北二區企業金融中心  台北市承德路一段七十號二樓
  電話:02-2555-7777分機830,831